供热收费软件完成计量供热改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物均需计量供热。取暖收费标准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执行,国家有条例暂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政府的投入和收费也不尽相同。
全市计划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十二五”末,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面积的40%以上,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在市民关注的集中供暖收费标准上。
从2011年开始,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济南将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争取“十二五”期间降低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
根据市热力集团的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采暖季住宅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按每平方米建筑12元、7元、18元收取,计量收费则按供热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
凡属不按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的热电厂不得向城市供热;在合理的供热半径内(蒸汽网的供热半径宜控制在5公里以内,热水网的供热半径宜控制在10公里公内)只能建一个热电厂。